尊敬的客户:
您好! 接公安机关通知,为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保护互联网网络安全,我们再次重申:禁止网站上出现任何非法信息以及私服网站,禁止使用我司空间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虚拟主机或服务器用户开办的网站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国家互联网安全条例:网站管理员必须对自己的网站安全负责,对自己的网站做好监管安全工作,每天要对信息进行事先或者事后审核,确保没有非法信息出现,对出现违法信息,及时处理,不要被不法分子利用。否则公安机关可能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另,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工信部第三号令《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未经专项批准或者专项备案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开展电子公告服务。 一旦违反以上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上海溢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日
|